各系(部)、处(室):
为了规范文印室的管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各系(部)、处(室)、班级的文印手续规定如下:
1、处(室)打、复、印资料文件:须填写“文印单”,部门领导签字同意。
2、系(部)打、复、印资料文件:须填写“文印单”,系(部)主任签字同意或主任所授权的老师签名,并注明经费开支渠道 。
3、班级打、复、印资料:须填写“文印单”,系(部)主任签字同意或主任所授权的老师签名和学生所在班的班长共同签字。
希望大家给予积极配合,手续不全,文印人员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若因此影响工作,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后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