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隆重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深入推进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根据《中共新葡京app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衢院党[2011]29号)精神,我校将在建党九十周年纪念大会上举行教职工红歌合唱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暂定在6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校大礼堂举行。
二、参赛人员
原则上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队,每队人数40--60人。个别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以联合组队,在教职工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可吸收部分学生党员参与。
三、参赛办法
1.参赛歌曲须为红色经典歌曲。
2.演唱形式以合唱为主,可以增添朗诵、伴舞、情景再现等艺术表现形式。
3.伴奏形式不限,可用钢琴、手风琴、CD伴奏等,由参赛单位自备。报名时须注明采用何种伴奏形式。
4.服装要求统一、整洁、大方。
四、评奖办法
比赛奖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名,由评委现场打分,总分为10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歌曲内容:参赛曲目为红色经典歌曲,主题积极进步、健康向上。(1分)
2.演唱效果:演唱歌曲完整流畅,能与指挥、伴奏配合默契;准确地把握音准节奏,演唱整齐、音色统一、吐字清晰。(3分)
3.艺术表现:歌曲演唱有特色,能够做到分声部演唱,各声部间声音清晰、和谐;演唱感情到位,表现形式上有朗诵、表演等设计,能够较好地表现歌曲意境和音乐形象。(4分)
4.服装及精神面貌:精神风貌良好,服装整洁统一、美观大方,组织有序,纪律严明。人数符合参赛要求,队形编排整齐,音乐表现力与感染力强。(2分)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此次合唱比赛是校党委部署的庆祝建党九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和参赛的组织准备工作,把此次活动作为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展示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2.认真组织。各单位领导干部和党员要带头参加合唱比赛,同时处理好正常教学与开展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活动的关系,合理安排排练活动,做到正常工作和纪念活动两不误。
3.各单位请于2011年6月10日前将组队报名表电子文档(见附件)通过OA系统发送到党委宣传部理论科丰爱静 。采用音乐伴奏的,伴奏光盘请一并上报,联系电话:8015252。
党委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1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