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同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签署的合作交流协议,我校将从2013级本科生中选拔36名学生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赴浙江工业大学和浙江师范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我校2013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人力资源管理、英语、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音乐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等18个专业(每专业选派两名本科生)共计36名本科学生。
二、选派条件
1.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在学习上有顽强的毅力,第一学年已修读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最低分不低于75分,且无补考记录;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种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和其他活动,成绩良好;
4.在校期间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学科竞赛获奖的同学优先考虑。
5.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三、选派程序
凡符合选派条件的相关专业学生在所在学院报名,填写《新葡京app学生赴浙江工业大学交流学习申请表》或《新葡京app学生赴浙江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申请表》(见附件1),相关学院评审排序后报教务处毛新斌,联系电话:8015040,教务处审核后将选派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
四、时间安排
1.个人报名: 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21日
2.学院评审:2014年11月24日-2014年11月28日
3.教务处审核: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5日
4.公示:2014年12月8日-2014年12月10日
五、有关说明
1.选派交流的学生按照我校的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到浙江工业大学或浙江师范大学选学相应的课程,学期期满由浙江工业大学或浙江师范大学出具相应的学习成绩证明,取得我校学分、绩点。在浙江工业大学或浙江师范大学交流期间成绩不及格者,回我校补考;
2.选派交流的学生在浙江工业大学或浙江师范大学学习期间, 在食宿安排、校园卡办理、图书资料借阅等方面享受与浙江工业大学或浙江师范大学学生相同待遇;
3.选派交流的学生在浙江工业大学或浙江师范大学学习期间,奖学金由我校负责评定发放,党团员学生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并在浙江工业大学或浙江师范大学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医疗费用按我校医保相关规定办理;
4.违犯浙江工业大学或浙江师范大学校规校纪者,由浙江工业大学或浙江师范大学通报我校处理。
从我校本科生中选派优秀学生赴浙江工业大学或浙江师范大学学习,是我校与浙江工业大学或浙江师范大学合作交流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严格选派标准,严肃工作程序,一定要将品学兼优的学生选派上来,确保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新葡京app教务处
二○一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