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文字作者:图片作者:稿件来源:新葡京app发布时间:2017-11-20浏览量:1684

各学院(部、中心)、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18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推荐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请各部门认真组织。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浙江省项目类别分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三类,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旨在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鼓励大学生积极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指运用专业结合实际开展的创新性研究;创业训练项目指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实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指已经创业的大学生采取前期创业的结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省级项目和校级项目不重复推荐。各二级学院自行评审排名后,按排序填写汇总表(附件4)上交至校团委(具体申报数量见附件7)。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团队需上交创业计划书。拟推荐的省级项目上报团省委审批,如审批不通过该项目确定为校级项目。

2.计划每年实施一期。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3.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向学校申请的方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学生,鼓励跨年级、跨学科团队申报。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团队指导老师由1―3人组成,省级项目指导老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

4.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没有特殊情况,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

5.资助计划入选者不得替换,资助金额不得截留。

6.省级项目将获得资助额度为5000元,学校按1:1配套经费支持,校级项目经费平均每项1000元。

7.要求各二级学院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组织院级评审会确定推荐项目;

8.各项目申报人请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要求格式规范(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有关文件及表格请见附件。请各学院(部)务必在2017年12月11日前统一将材料交至团委,汇总表及拟推荐省级项目电子文档发至:OA系统“信息员13”邮箱。联系人:刘 青   联系电话:8015015。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pdf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

     3.新葡京app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新葡京app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doc

     4.项目汇总表.doc

     5.相关管理办法.doc

     6.新葡京app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

     7.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各学院申报数量分配表.doc

                  团委   教务处   科研处    学生处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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